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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安管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延期

发布时间:2024-05-20 16:28:25

 1、设定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条例内容: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修订),条款内容:第二十四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 申请条件:

已经取得湖北省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申请由湖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取证。所申请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条件: 1、“安管人员”A证:系指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 2、“安管人员”B证:系指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一、二级建造师)。 3、“安管人员”C1、C2、C3证:系指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科长、安全员)。 企业网上申报必须出具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合格证明(满24课时)。 新取证办理承诺时限自考核后起算。

3、新证申请材料:

(1)湖北省建筑案管人员证书申请表、

(2)注册建造师证

(3)社保证明

(4)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证明

(5)学历证明(初中及以上)

(6)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合格证明

年审申请材料:

(1)湖北省建筑案管人员证书延期申请表、

(2)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合格证明

(3)承诺书
       六、培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常年招生报名时间越早取证越早,具体考核时间报名后通知。

报名地点:仙桃市仙桃大道东段79号质监站6楼

联 系 人:刘老师 李老师 曾老师

联系电话:0728-3251122 13307226799

 QQ:2940481814,微信:XTCJ3251122 

七、培训教材:培训教材全部采用由湖北省建设厅统一教材。